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鱼台县鲁宁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9)鲁0827执1491号
申请执行人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鱼台县湖凌一路东花园路北,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775748713XL。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鱼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鱼台县经济开发区,统一信用代码91370827743357238L。
法定代表人***,经理。
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鱼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9)鲁0827民初2122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未履行上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依法受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被执行人鱼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在其分支机构鱼台***房地产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鲁分公司名下的爱尚城小区房产79套,查封期限三年。
查封期限届满时需要续行查封的,应当在查封期限届满前十日内向本院提出书面申请。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书记员*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