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旭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鱼台县人民法院
执行案件裁定书
(2021)鲁0827执427号
本院在执行山东旭建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鱼台万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108条第(1)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执行完毕。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  李峰祖
书记员  甄明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