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吉2424执保98号
申请人:广州秀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广东省广州市。
法定代表人:欧阳讲继,职务:总经理。
被申请人: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吉林省***。
申请人广州秀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广州秀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3月6日向本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被申请人好记食品酿造股份有限公司XXXXX元等额资产。申请人广州秀珀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以华安财产保险有限公司诉讼财产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提供担保。
执行局采取以下措施:
本案立执保案号通过执行总对总系统网络查询了被申请人名下证券、保险、工商登记、民政、税务、银行、网络资金、车辆的情况。申请人申请事项已办理完毕,予以结案。
至此,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本案保全完毕,予以结案。
执行员 **建
二〇二三年三月十日
书记员 齐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