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夯腾科技有限公司

武汉夯腾科技有限公司、湖北若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鄂01执1942号
申请执行人***腾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和平乡武青三干道旁。
法定代表人孔美珍,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翠微路20号归元大酒店2117号。
法定代表人汪润平,该公司总经理。
***腾科技有限公司与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8月21日作出的(2018)武仲调字第000001782号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腾科技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依法立案执行。
经查,被执行人湖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住所地在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管辖范围内,且执行标的在3千万元以下,符合基层人民法院一审民商事案件级别管辖受理范围。为统筹执行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将武汉仲裁委员会于2018年8月21日作出的(2018)武仲调字第000001782号调解书,指定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执行。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应在收到本裁定书和本案有关案卷材料后,通知有关当事人。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喻英辉
审判员  芦 斌
审判员  郑雄文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孙泽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