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

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与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特克斯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新4027执157号

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内。

法定代表人:胡善宏,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刘永文,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特克斯县库尔乌泽克村。

法定代表人:张玉金,该公司董事长。

委托代理人:范文标,该公司行政副总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14日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2020年4月14日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送达了执行通知书,2020年12月3日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特克斯玉金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实现债权345,874.88元,现申请执行人淮北矿山机器制造有限公司请求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9)新40民终1901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长 綦 甲 林

审判员 张 爱 华

审判员 苏旦别克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四日

书记员 马 海 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