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鲁0112执6065号
**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与沈荣静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济南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21)济仲裁字第3278号裁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沈荣静未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向申请执行人自行过付全部案款。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执行费50元。**生活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鲁0112执6065号案件、(2021)济仲裁字第3278号裁决书内容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十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