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

2726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与江苏雅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苏06民终2726号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工农路155号501-503室。

法定代表人:张红林,该公司总经理。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江苏雅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住所地南通市工农路206号。

法定代表人:孙德安,该公司董事长。

上诉人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因与被上诉人江苏雅高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南通市崇川区人民法院(2018)苏0602民初5867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

本院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未按规定交纳二审案件受理费,经法院催缴,其仍未交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二十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上诉人江苏全筑建设有限公司自动撤回上诉处理。一审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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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  陆久斌

审判员  周祖俊

审判员  蔡荣花

二〇二〇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王 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