圉山市鑫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681执928号
眉山市鑫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眉山市鑫益混凝土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2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依据:(2020)苏0681民初7710号民事调解书]。本院执行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受偿3184745.56元、执行费受偿34158元。本案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启东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