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腾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某某与大连腾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20)辽0112民初4152号
原告:***,男,1971年10月27日出生,蒙古族,住址辽宁省凌源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女,1993年3月19日出生,蒙古族,系原告女儿,住址辽宁省凌源市。
被告:大连腾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075992521X2,住所大连市沙河口区太原街175-8号7层3、4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与被告大连腾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4月14日立案。原告***在本院依法送达缴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松
二〇二〇年五月六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