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乐安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乐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津0116执20341号
山东乐安集团有限公司、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乐安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建二局第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山东乐安集团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津0116民初28296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