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

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与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新巴尔虎右旗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7)内0727民初777号
原告: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内蒙古铁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内蒙古自治区。
法定代表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男。
委托诉讼代理人:**,内蒙古大兴安岭律师事务所律师。
呼伦贝尔蒙德发钢结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蒙德发公司)与被告新巴尔虎右旗草原行肉类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草原行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17年8月2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进行了审理。
本院经审查认为,案情复杂,本案不宜适用简易程序。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审判员乌云
人民陪审员***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