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内0522执6126号
申请执行人:***,男,52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男,44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卢学财,男,39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钟世权,男,31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女,54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男,52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男,48岁,汉族,农民。
申请执行人:***,男,35岁,汉族,农民。
被执行人:通辽市正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本院依据科尔沁左翼后旗劳动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后劳人仲字(2018)140-158号仲裁裁决书,执行***等八人申请通辽市正大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劳动报酬纠纷一案时,被执行人已履行全额案款。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意见>的通知》第15条的规定,科尔沁左翼后旗人民法院作出的后劳人仲字(2018)140-158号仲裁裁决书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