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浙江华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MsoNormal{margin-top:0cm;margin-bottom:0px} 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青0102执2105号 申请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XXX,男,汉族,住西宁市城北区。 被执行人: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浙江省东阳市。 法定代表人:***。 被执行人:***公民身份号码:XXX,男,汉族,住浙江省东阳市。 被执行人: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住所:青海省西宁市城北。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青海省西宁市城东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青01**民初1840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因被执行人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未履行余款义务,申请人***提出强制执行申请,本院于2022年8月2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厦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已履行了该项义务。本案以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