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泽县新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会泽县新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会泽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云0326执恢51号
申请执行人:会泽县新强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你申请执行安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你与安玉达成和解,你自愿放弃199500元迟延履行金,剩余执行款209408元安玉已履行完毕,执行款已于2022年6月2日发放至你指定账户,现告知你,本案已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