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7)冀1102执保875号
申请执行人衡水天通通信网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衡水市经济开发区榕花大街苏善彰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102752413289J
法定代表人:张西国,经理。
被执行人***,女,1950年12月7日出生,汉族,现住桃城区。
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衡水天通通信网络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财产保全纠纷一案,依据(2017)冀1102民初2028号民事裁定书,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已经查封了被执行人名下的部分财产,本案现已执行完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本院(2017)冀1102执保875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
二〇一七年九月一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