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桃江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湘0922执1564号
桃江县马迹塘环保砖有限公司:
安化县建筑工程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桃江县马迹塘环保砖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安化县建筑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执行申请,本院于2022年7月11日予以立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强制扣划了被执行人安化县建筑工程公司银行存款46309元(其中支付桃江县马迹塘环保砖有限公司案款45200元,交纳案件受理费523元和执行费586元),其余款项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2022)湘0922民初1216号民事调解书所确定的给付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