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天重散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大连天重散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辽0212执404号
大连天重散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大连天重散装机械设备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02民终3338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本院予以立案执行。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太重(天津)滨海重型机械有限公司已履行义务,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9)辽02民终3338号民事调解书中确定的2020年2月28日前支付货款的内容现已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刘 宁
二〇二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殷海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