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工业园区东某某电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沧浪分公司、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591执5433号
苏州工业园区东**电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沧浪分公司、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苏州工业园区东**电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沧浪分公司、苏州市韵达快运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2670元。经本院立案受理,现已强制执行到位52670元。至此,苏州工业园区东**电通风设备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苏0591民初8912号民事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