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常州市钟楼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苏0404执2391号
江苏胜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执行人江苏胜日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溧阳分公司、江苏省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生效法律文书为(2022)苏0404民初2870号民事调解书。在本案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扣划被执行人银行账户362910元,将其中356810元作为案款(含利息、***行金)交付申请执行人,将其中6100元缴纳执行费,本案予以结案,即(2022)苏0404民初2870号民事调解书已经全部履行完毕,特此通知。
审 判 员 丁 淼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二日
法官助理 卢 瑶
书 记 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