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航空航天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某某、陕西某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榆林市榆阳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802执恢2069号 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执行的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17)陕0802民初2605号民事判决书,被执行人**应向申请执行人陕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135万元、税款236516.76元、工程款、利息、案件受理费、执行费1681580元。本案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37940元、执行费37460元由被执行人**负担。 在执行过程中,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基于执行依据的权利全部得到了实现。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2)陕0802执恢2069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于2022年8月31日结案。 执行员  高军 二〇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