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安升润液设备有限公司

某某与启东安升润液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启东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苏0681执3980号 ***;启东安升润液设备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启东安升润液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87500.00元及***行金。经本院立案受理,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11日自觉履行人民币89673.00元,其中本案执行费1213.00元,12月11日转付申请执行人执行款人民币88112.50元,返还被执行人执行款人民币347.50元。申请执行人表示本案双方余无纠葛,向本院申请结案,本院予以准许。至此,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启东安升润液设备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的(2018)苏0681民初11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义务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