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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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永嘉县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浙0324执恢903号
***、***、浙江常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浙江常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原执行案号:(2022)浙0324执534号]一案中,被执行人***、浙江常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5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2022)浙0324执恢903号、(2022)浙0324执534号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二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