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亿路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与湖北亿路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贵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文书内容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0)鄂0607执2760号
申请执行人: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襄州区奔驰大道朱庄物流园。
法定代表人:郭清合,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湖北亿路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襄阳市樊城区大庆东路**。
法定代表人:王国成,该公司董事长。
被执行人:***,男,1958年12月1日出生,汉族,住襄阳市襄城区。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北亿路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以在另案诉讼中与被执行人湖北亿路顺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达成协议为由,于2020年12月14日向本院递交撤销执行申请。经审查,申请执行人襄阳乾通实业有限公司的撤销执行申请,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20)鄂0607执2760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
审判员  李正军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五日
书记员  郝鹏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