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重庆长江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贵州万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法院
民事案件裁定书
(2020)渝0105民初12398号
原告重庆长江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贵州万佳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庆林森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6月2日立案,原告重庆长江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本院依法送达交纳诉讼费用通知后,未在七日内预交案件受理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原告重庆长江中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撤回起诉处理。
审判员  王大伟
书记员  马燕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