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鑫纪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山东中稳砼业有限公司、济南鑫纪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金乡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828执612号
申请人执行人山东中稳砼业有限公司,住所地金乡县胡集镇北周村S252省道东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828099667648A。
法定代表人:刘春峰,职务经理。
被执行人济南鑫纪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平阴县栾湾乡驻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24750865484Y。
法定代表人:姜冉冉,职务经理。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中稳砼业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济南鑫纪元建筑安装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需长期履行,申请执行人山东中稳砼业有限公司同意本案终结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六款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金乡县人民法院(2021)鲁0828民初2978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程序。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孙善勇
审判员  王明伟
审判员  杨明进
二〇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
书记员  任 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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