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天宇昶通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山东宇通电气集团鲁源设计院有限公司、***据***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鲁0211执1795号 申请执行人:山东宇通电气集团鲁源设计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763616356N。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长白山路816号。 法定代表人:***,经理。 被执行人:***据***市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211MA3CBUCB1C。住所地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星海湾路1966号鑫***售楼处三层行政部。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上列当事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01月05日作出的(2022)鲁0211民初214号民事调解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2年02月21日申请执行,执行标的755650元。 执行中,本院从被执行人在工商银行黄岛支行以户名***据产业项目托管建设资金账户强制扣划771507元,转执行费9957元,付给申请执行人761550元,本案执行完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款第(十一)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一、本院(2022)鲁0211民初214号民事判决书确认被执行人应履行的债务已经全部履行完毕。 二、本案以“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方式结案。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