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鲁1502执保183号
申请保全人:聊城市江天物资有限公司,住所地聊城市东昌府区柳园北路市委党校对过范恭屯居委会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高怀磊,总经理。
被保全人:山东云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济南市历下区奥体西路**尚品燕园**楼1-10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112MA3DEY193T。
法定代表人:王振民,总经理。
被保全人:***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住,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南苑街道余之城****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3442840190。
法定代表人:熊彬,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聊城市江天物资有限公司与被保全人山东云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月19日作出(2021)鲁1502民初939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被保全人山东云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9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山东云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邻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9万元或查封其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王玉霞
二〇二一年二月三日
书记员 路印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