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天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瑞志城建商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3)辽0103民初7285号 原告:上海天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闵行区闵行北路88弄130号104幢1层A区。 责任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上海三方执业律师。 被告: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地兴居6号楼。 责任人:**。 被告:沈阳瑞志城建商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住所地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138号。 法定代表人:***。 原告上海天行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中国装饰股份有限公司、沈阳瑞志城建商业管理投资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纠纷一案,本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过程中,发现案情复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试用普通程序进行审理。 审判员  *** 二〇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