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19)鲁1403执保507号
申请人:德州仕华路桥施工有限公司,住德州市德城区共青团路水资源办公楼。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时振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执行人:***,男,1969年8月20日出生,汉族,住陵城区。
申请人德州仕华路桥施工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追偿权纠纷一案,未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规定,通知如下:
本院立案的(2019)鲁1403执保507号案件予以结案。
审判员***
二〇一九年十月八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