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金茵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常州金茵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某某、河南某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0412执保904号 河南**建材有限公司: 关于河南**建材有限公司与常州金茵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保全一案,本院于2021年5月7日立案执行,保全标的550000.00元。执行过程中,依照申请执行人提供的财产线索,本院冻结了被保全人常州金茵园林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名下: 1.中国银行5001××××7454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6088.38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12日。 2.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3204××××8340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32109.31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冻结了被保全人***名下: 1.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3204××××8993账户,实际冻结金额4018.78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6030××××9275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3.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6228××××8371账户,实际冻结金额5274.52账户,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4.华夏银行1316××××9757账户,实际冻结金额2086.18账户,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5.中国农业银行6228××××3217账户,实际冻结金额190.34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6.中国工商银行1105××××4449账户,实际冻结金额0.00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7.财付通账户,实际冻结金额205.35元,冻结截止2022年5月9日。 因申请保全人未提供其他财产线索,本案保全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