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
行 政 裁 定 书
(2019)粤0308行审1366号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住所地深圳市福
田区香蜜湖街道竹子***七道16号公路主枢纽管理控制
中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403006939513773。
法定代表人于**,该委员会主任。
委托代理人***,该委员会工作人员。
委托代理人***,该委员会工作人员。
被执行人深圳市南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
市南山区沙河西路50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300738827741B。
法定代表人***。
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于2019年2月18日
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其于2018年3月2日作出的深交罚
决第Z00792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本院依法进行了审
查,本案现已审查终结。
本院经审查认为,申请执行人查明被执行人存在“未
经批准横破主干道和立交系统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地下管道
顶进、暗挖等管线工程”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
凿。申请执行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符合法律规定、程序
合法,该处罚决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被执行人经催告仍
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申请执行人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
行,符合法律规定,依法应准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
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
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零一条第一款第
(十四)项、第一百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作出
的深交罚决第Z00792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审判长 林 茂 增
审判员 何 强 宽
审判员 赵 娇
二〇一九年二月二十二日
书记员 **(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