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农工商前卫生态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农工商前卫园艺有限公司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桓台县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19)鲁0321执保1402号之一 申请保全人:上海农工商前卫园艺有限公司,住所地:崇明县长兴乡前卫农场1街坊5丘。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133493670P。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被保全人:盛景国信(北京)生态园林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怀柔***经济开发***大街3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674253397B。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被保全人:山东马踏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桓台县起凤镇旅游路2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3215625488799。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申请保全人上海农工商前卫园艺有限公司于2019年12月20日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保全人盛景国信(北京)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山东马踏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08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经审查,同日,本院作出(2019)鲁0321财保226号民事裁定书,并于同日立案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零二条、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八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冻结被保全人盛景国信(北京)生态园林有限公司、山东马踏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银行存款18000000元或查封其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详见查封、扣押财产清单)。 本裁定立即开始执行。 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书记员  刘 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