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
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
(2013)河执字第01065号
(2021)苏0812执恢364号
淮安市建工工程材料有限公司、江苏金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的(2011)河商初字第0215号民事判决书原告淮安市建工工程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苏金洋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权利人淮安市建工工程材料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立案执行。
该案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被执行人***人民币23000元,余款申请执行人表示放弃,该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四月二十日
注:此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