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麦田绿建科技有限公司

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四川省泸州市江阳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川0502民初149号 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成都市锦江区北新街58号7楼4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000582181701H。 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四川君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住所地:泸州市高新区酒谷大道5段19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500MA6678935G。 负责人:***。 被告: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深圳市福田区园岭街道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1楼102-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7084870966。 法定代表人:***。 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泸州分公司、深圳市万丰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29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本院认为,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撤诉。 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2157元,由原告四川麦田绿色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审 判 员 ***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九日 法官助理 *** 书 记 员 彭 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