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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长兴县人民法院
结案通知书
(2021)浙0522执3167号
申请执行人:浙江亿诚混凝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XXX,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潘XX。
被执行人:湖州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湖州市南浔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宣XX。
被执行人:宣亚强,男,1990年08月31日出生,汉族,住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公民身份号码:XXX。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浙江亿诚混凝土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湖州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宣亚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已收到全部执行款并向本院出具结案申请书,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