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05执868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工伤赔偿金争议纠纷一案,韶关市曲江区劳动认识争议仲裁院作出的韶曲劳人仲案终字【2020】21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27日向我院执行款代管账户汇入执行案款146034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案款143975元,被执行人已上缴执行费2059元,韶曲劳人仲案终字【2020】21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粤0205执8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
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0)粤0205执868号
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韶关市希博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因工伤赔偿金争议纠纷一案,韶关市曲江区劳动认识争议仲裁院作出的韶曲劳人仲案终字【2020】21号仲裁裁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
在执行过程中,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到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被执行人于2020年7月27日向我院执行款代管账户汇入执行案款146034元,申请执行人已领取案款143975元,被执行人已上缴执行费2059元,韶曲劳人仲案终字【2020】21号仲裁裁决书确定的义务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依照相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2020)粤0205执868号执行案件执行完毕。
二〇二〇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