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乌拉特中旗某某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旗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2)内0824民初2006号 原告: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地址乌拉特前旗西山咀农场一号商业楼3-03。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36959196966。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内蒙古塞外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乌拉特中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地址乌拉特中旗煤炭大厦4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824783034724X。 法定代表人:**,系公司总经理。 原告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科汇公司)与被告乌拉特中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2年11月11日立案后。因原告、被告协商解决,原告于2022年12月13日向本院提出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本院认为,原告科汇公司的申请符合法律规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准许原告内蒙古科汇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撤回对被告乌拉特中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的起诉。 案件受理费756元,减半收取378元(已收取26680元),由原告乌拉特中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负担。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二月十三日 书记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