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粤1971执13378号
东莞市金耐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广州**纸制品有限公司、***、***:
申请执行人东莞市金耐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广州**纸制品有限公司、***、***执行一案,[执行依据为(2018)粤1971民初31859号民事判决书],申请执行人于2020年10月10日提交书面申请结案,被执行人广州**纸制品有限公司、***、***已按生效法律文书履行完毕,本院决定对本案作结案处理。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黄俊哲
二〇二〇年十月二十六日
书记员 袁伟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