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苏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沈阳市沈北新区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辽0113执3539号
江苏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申请人江苏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沈阳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为18063822.47元及利息。经本院立案执行后,强制执行18770355.92元,其中含执行费86084元。至此,江苏弘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的执行标的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
特此通知。
审判员  宋鹏程
二〇二二年四月十八日
书记员  王彤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