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丘市华信建安有限公司

安丘市金冢子镇中心学校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安丘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鲁0784执保322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安丘市华信建安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安丘市金冢子镇中心学校财产保全案件中,根据(2021)鲁0784执前调188号执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经执行网络查控,未查到财产可供保全。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第三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鲁0784执保322号执行裁定无标的物可实施,予以结案。

二〇二一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