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冠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与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0)鲁0481民初6619号之一
原告:***,男,1972年5月16日出生,汉族,居民,住滕州市。
被告: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住所地:滕州市北辛路上海通盛花园**西302、30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8169543906XU。
法定代表人:连红燕,董事长兼总经理。
被告:***,男,1950年8月12日出生,汉族,住湖北省钟祥市。
被告:骆俊明,男,1961年3月20日出生,汉族,住住河北省衡水市桃城区。
被告:山东冠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枣庄市滕州市南沙河镇益康大道路**(农商银行南邻)。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687240528L。
法定代表人:姜涛,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原告***诉被告滕州市坚邦国际地产有限公司、***、骆俊明、山东冠城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年10月21日立案后,依法适用简易程序。
本院认为,因当事人下落不明需要公告送达,本案不再适宜使用简易程序。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转为普通程序。
审判长  赵曰涛
审判员  侯成文
审判员  蒋继伟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书记员  陈 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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