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锦绣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某某与山西锦绣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伤待遇纠纷案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西省山阴县人民法院
执 行 通 知 书
(通知被执行人用)
(2019)晋0621执154号
山西锦绣垣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山西中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与刘青连工伤待遇纠纷一案,山阴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仲裁调解书山劳人调字(2018)第2号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青连于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于二O一九年四月十一日立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百八十二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履行下列义务:
支付申请人工伤待遇款80万元及利息。
申请执行费10400元。
开户银行:山阴县太行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户名称:山阴县人民法院
账号:119101201110501263
特此通知。
审判员 马 宪
二〇一九年四月十五日
书记员 马苗苗
联系人:马宪联系电话:0349-561****
本院地址:山阴县南环路邮编:036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