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临朐县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19)鲁0724执1109号
申请执行人:***,男,1968年9月7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男,1979年3月28日生,汉族,住临朐县。
被执行人:临朐县太平建筑公司,住所地临朐县城骈邑路**。
法定代表人:高腾,职务:经理。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根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依据(2018)鲁0724民初299号民事判决书,于2019年7月8日立案执行,被执行人于2019年12月12日履行完成。本案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临朐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