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兴旺工程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七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延边兴旺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吉林省敦化市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2)吉2403执保759号 申请保全人:七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经十东路28666号济南超算中心科技园2号楼4层404-3室。 被保全人:延边兴旺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敦化市胜利街阳光城二期。 七彩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延边兴旺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22)吉2403民初2802号裁定书已发生效力。被执行人未履行判决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裁定如下: 查封、冻结、扣押被执行人延边兴旺建筑安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下价值450,000.0元财产。 本裁定立即执行。 审判员  *** 二〇二二年十月十一日 书记员  陈 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