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山东省肥城市人民法院
结 案 通 知 书
(2023)鲁0983执保29号
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肥城市通利达建安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审理庭于2023年1月5日作出(2022)鲁0983诉前调671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冻结被保全人银行存款34000.00元或查封、扣押相应价值的其他财产。并于2023年1月5日移送执行。
本院在执行过程中,于2023年1月6日冻结被保全人肥城市通利达建安公司在××××支行××××账户存款34000.00元,实际冻结34000.00元,冻结期限一年。
至此,保全事项全部实施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十一条的规定,通知如下:
本案(2023)鲁0983执保29号予以结案。
二〇二三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