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温馨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澳洲联邦银行(登封)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郑州市温馨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和、***、***、***借款合同纠纷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执行裁定书
(2017)豫0185执1362号
申请执行人:澳洲联邦银行(登封)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行行长。
委托代理人:景腾飞,男,汉族,系该行员工。
被执行人:郑州市温馨装璜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该公司总经理。
被执行人:***,男,汉族,1955年2月7日出生。
被执行人:***,女,汉族,1956年7月25日出生。
被执行人:***,男,汉族,1976年10月19日出生。
被执行人:***,女,汉族,1974年8月2日出生。
本院在执行澳洲联邦银行(登封)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与郑州市温馨装璜工程有限公司、**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现申请执行人澳洲联邦银行(登封)村镇银行有限公司自愿申请撤回执行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的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2017)豫0185执1362号案件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员杨军
审判员***
审判员马娟

二〇一七年九月二十日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