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用路灯制造有限公司

大连通用路灯制造有限公司、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沙河口区人民法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21)辽0204民初12108号
原告:大连通用路灯制造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普湾新区石河街道兴海路10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46736407356L。
法定代表人:郑森海,总经理。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玉福,男,该公司职员,住大连市沙河口区。
被告: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北京东路88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0006909735623。
法定代表人:余恕保,经理。
原告大连通用路灯制造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建工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12月6日立案。2021年12月9日,因原告不预交诉讼费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本案按撤诉处理。
审判员 王 飞
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九日
书记员 王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