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亿强园林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大连亿强园某某工程有限公司、大连市旅顺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房屋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
执 行 裁 定 书
(2021)辽0212执1120号
申请执行人:大连亿强园***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韩祎,该公司经理。
被执行人:大连市旅顺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原名称:大连市旅顺口区城市建设管理局),住所地大连市旅顺口区。
负责人:刘子男,该局局长。
大连亿强园***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大连市旅顺口区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建设工程合同执行一案,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12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6月17日向本院申请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6日作出(2022)辽02执监25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本院(2021)辽0212民初202号民事判决由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终结大连市旅顺口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1)辽0212民初202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
审判长  王庆国
审判员  于 森
审判员  赵燕杰
二〇二二年五月五日
书记员  邹德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