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铭海昕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翔慧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某某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518铭海装饰结案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西安市未央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2)陕0112执518号
***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北京翔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北京翔惠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执行人***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依据已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陕0112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于2022年2月10日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标的为21477.15元及逾期利息。本院已执行回案款21778元并已向申请执行人发还。本案执行费222元被执行人已交纳。本案执行完毕。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之规定,现通知如下:
本院(2021)陕0112民初1918号民事判决书执行完毕。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