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江苏中豪建材有限公司等买卖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人民法院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
(2021)苏1311执保1964号
度假区法庭:
你庭于2021年12月30日移交我局执行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江苏中豪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我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于2021年21月31日对被申请人江苏中豪建材有限公司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150000元进行冻结,冻结期限为一年。实际冻结金额为915.52元。现已完成相关保全事项,故此结案。
特此通知
二〇二二年一月五日